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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访问次数: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2015级学生在入学以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者。

2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中成绩为1-59分者及申请缓考者。

二、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311日-31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学生可直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相关补考信息。

2、随堂考试、技术课、上机考试及其它部分实践类课程,由学生在311日-315日自行与任课教师(或教师所在教研室)联系,约定时间进行补考,具体名单会提前发放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师准予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

如联系不到任课教师,可到“课程归属” 系办咨询,由课程归属系指定考核教师。(各系办地址:运动系、教学楼3楼;新管系、教学楼4楼;艺术系、教学楼5楼;武术系、体育系、旅外系、社体系:综合楼1楼;网络中心、综合楼5楼;思政部:综合楼6楼)    3、改卷教师请到本教学单位领取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补考成绩登记表”,并在329日之前把补考成绩报送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送交教务处。(备注:如有往届毕业生参加此次补考,补考成绩登记册上没有该学生信息,主考或改卷教师可以在补考成绩登记册上添加手写成绩。)

三、补考要求

1、监考教师由各教学单位选派,选派监考教师人数及监考时间见附件。技术、上机及其它实践类课程的补考工作,由各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选派1-2名教师,参加补考工作。

2、各教学单位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综合楼二楼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送回考务办公室。

3、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因为一个教室容纳多门课程的考试,和一些课程补考人数过多,分在不同的教室,请各位同学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具体考试教室。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日程安排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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