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根据郑州大学学位管理规定及普通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重修获取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1、2014级、2015级学生入学以来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有不及格记录者(任选课不及格不计入成绩单,不需要重修)。
2、2016届、2017届毕业生中未取得学位且不及格记录(以补考方式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低于30学分(含30)者。
二、申请要求
1、报名方法:学院首页“信息门户”登录个人账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学生成绩”—“申请重修”,然后选择相应的课程后的“申请”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学院开课情况,确认并公布重修报名通过的名单。
2、时间要求: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逾期将关闭网络。
三、说明
1、考试成绩为0分、舞弊、缺考、 缺课1/3情况的,必须申请课程重修。
2、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可以选择申请重修,也可以直接参加毕业前的“毕业生大清考”,取得该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亦可。
3、已经通过补考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以申请学位重修,重修后考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以上者,成绩计入初修成绩,消除不及格记录。
4、在不及格情况直接选择重修后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也可以二次选择重修申请学位,二次重修后考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以上者,成绩计入初修成绩,消除不及格记录。
5、重修上课和考试采取插班方式进行,全校任何一个班级开设有需要重修的课程都可以申请跟班上课,上课时数超过该门课程学时1/2,方可跟随该班级参加考试。如有科目报名人数较多,教务处将考虑单独开班上课、考试,如有安排,另行通知。
6、确认重修课程的学生需到各教学单位领取重修听课证,携带听课证方能跟班进行重修学习。
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