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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访问次数: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补考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中成绩为1-59分者及申请缓考者。

说明:课程成绩为0者(缺考、缺课超1/3学时、受到考试纪律处分等)及以往学期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可申请重修或者参加毕业清考。

二、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918日-922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学生可直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相关补考信息。

2随堂考试、技术课及其它部分实践类课程,由学生在918日-921日自行与任课教师联系,约定时间进行补考,具体名单已发放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师准予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

1)考试同一科目的一个自然班的同学选派一人在918日前联系任课老师,约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所有技术课补考必须与921日前进行完毕。

3)联系不到任课教师,可到本表“课程归属” 系办咨询,由课程归属系指定考核教师。(各系办地址:运动系:教学楼3楼;艺术系:教学楼5楼,武术系、体育系、旅外系:综合楼1楼。)

3、任课教师请到本教学单位领取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补考成绩登记表”,并在928日之前把补考成绩报送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送交教务处

三、补考要求

1、监考教师由各教学单位选派,各单位选派监考教师人数见附件。

2、各教学单位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综合楼二楼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送回考务办公室。

3、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因为一个教室容纳多门课程的考试,和一些课程补考人数过多,分在不同的教室,请各位同学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准确的补考教室,在考场名单上签字,如无签字,将记为缺考。

 

            教务处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