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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2     访问次数:

关于安排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2015629日—719日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

1、各教学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试卷管理规定》,并负责本单位所有课程监考教师的选派及考试巡视工作。

2、术科课程的技术考试时间为2015629日—73日,考试形式及内容由教研室统一确定。

3、学科课程及术科课程中的理论考试时间为201576日—710日。(教务处将提前发布考试日程表,日期如有调整,以考试日程表为准。)

4、各教学单位请根据教务处发放的考试科目汇总表将需要统一安排考试的科目勾出,于2015618日前报送教务处215房间(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稿),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核的请填写“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非试卷考核申请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试卷管理规定”)。

5、请各系按教务处安排派监考教师,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工作。

6、所有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方能参加考试。

二、试卷制定

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制定试卷,试卷制定要求如下:

1、同一门课试卷要求出两套,A卷、B卷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与往年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30%。试题相应的答案和评分标准随试卷一并上交。

2、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密封后送所在教学单位办公室,教学秘书签字、保管。2014级学生试卷交登封教务科,试卷要求与本部相同。

3、各教学单位于2015618日前将密封好的试卷及电子稿交教务处215房间,同时报送考试科目汇总表(含电子稿)、非试卷考核申请表。

三、试卷批阅

试卷采取集中方式批阅,具体要求如下:

1、地点:综合楼306教室

2、时间:201576日—713日(周末不休息)

3、程序:

1)每场考试结束之后,各系将本系监考的试卷装订完毕,送综合楼306教室。

2)阅卷老师在规定时间内随时到综合楼306教室批改试卷,一次未能批改完毕可在其它时间到教室继续批改,不得将试卷带走。

3)试卷批阅完毕,交由工作人员审查(审查内容:给分是否符合标准,成绩抄录是否与试卷相符),审查合格后,教师将抄录好的成绩登记表留下一份复印件备查,试卷带走装订。

四、成绩录入                           

1、录入时间:本次考试成绩录入时间为201576日—714日,教务处将在201571418:00时关闭成绩录入窗口,过期不再受理。

2、录入说明:

1)登录系统及设置课程比例:登录学校网站,点击页面右上角“门户网站”(外聘教师请直接登录网页http://59.69.208.36/jwweb),输入自己教工号登录→选择页面左侧“教务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成绩录入”--“录入学生成绩”--“设置课程→综合成绩构成”→点击页面上部的“检索”,显示课程后在所要录入成绩的课程名称前打勾,然后在页面中部设置该门课程的成绩构成比例,设置完毕点击页面中部右侧向下方向的双箭头,确定成绩构成比例。

成绩构成要求:教务系统内成绩构成有“平时、中考、末考、技术”四个部分,每个单项均按照百分制计分,总评成绩会自动生成。“末考”对应卷面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70%(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检查,发现成绩单上“末考”成绩与卷面成绩不符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任课教师责任);“平时”对应日常考勤和作业,原则上比例不得高于30%;如有其它辅助考查方式,可在“中考、技术”内输入相应成绩,在成绩单打印后手写修改相应栏目的标题(如将“中考”、“技术”改为“论文”、“作业”等),同时将论文、作业等考核资料随试卷一并上交。

2)成绩录入:点击页面左侧的“分课程按上课班级录入成绩”→点击页面右上角“检索”,显示课程后点击“录入”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过程中可点击页面右上角“暂存成绩”保存已录入的成绩,成绩录入完毕并核查无误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成绩”。

3、成绩单打印:成绩提交完毕,请点击页面右上角“返回”→点击页面左侧“查看学生成绩”→“分课程按行政班级查看成绩”(必修课和限制选修课使用)或“分课程按上课班级查看成绩”(任意选修课和专项课使用)→点击页面右上“检索”→显示班级后点击“原始成绩”下边的“查看”,在新窗口内点击“打印”将成绩单打印并签字。

遇到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不在系统内者,而导致无法网上录入成绩者,请任课教师将其成绩手写在成绩单后面空白处,并签字确认。确实跟班上课,符合考核条件者,给出总评成绩;未上课只参加考试者,请登记卷面成绩。

4、其它要求:成绩单一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签名上交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改动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系主任审查同意并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改动,该书面报告附于成绩单后备查。

五、成绩单、试卷管理

各教学单位应在2015716日前提交下列材料至教务处215房间:

1、每一门课程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一份(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名,系部盖章)。

2、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密封好的考试试卷,试卷装订内容按照“试卷管理规定”执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查。

3、试卷及成绩单汇总表一份(教学单位准备)。

42014级学生成绩单及试卷由登封教务科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

5各系外聘教师工作量待成绩单、试卷等上缴完毕后方可报教务处审批盖章。

教务处

20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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