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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5     访问次数:

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3]439号)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项目

测试对象为我院全体在校本科生。测试项目有: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等9项。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男、女生均应测试。

二、测试时间及形式

1、所有测试必须在1020日前完成。

2、测试项目中的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等4个项目项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等所需测试仪器可从总务处器材室借出,一次性肺活量测试口嘴按各班实际人数领取(学生每人一只),测试仪器请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测试教师负责将测试数据及有关信息如实手写记入测试数据登记表,并在测试人员栏签名,由学生所在系确认、盖章。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视力测试数据登记表见附件,下载后填写学生信息再打印;视力表随测试交测试人员。

 3、校本部所有学生于101718日集中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视力、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8个项目。

测试时间安排表

项目

50、(东跑道)

立定跳远(12级)

50(西跑道)

立定跳远(12级)

视力

备注

17

8:00

艺术系

社体系

新管系

运动系121-5

1、学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田径场检录处检录。

250米跑和立定跳远在田径场东、西两条直道测试。50米测试完直接在同一场地测试立定跳远,注意不要离场。

3、视力在篮球馆测试。

41000米(男)、800米(女)跑在田径场测试。

5、引体向上(男)在田径场东看台外南、北两端测试。

6、仰卧起坐(女)在网球场测试。

72011级学生在上半年达标测试中与《标准》相同的项目不再测试: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4个专业的立定跳远;其他5个专业的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

 

17

8:30

旅外系

民传系

17

9:00

体育系11

体育系12

运动系126-10

17

9:30

运动系111-6

运动系117-11

17

10:00

旅外系11

社体系11

17

10:30

运动系121-5

运动系126-10

17

11:00

旅外系12

社体系12

项目

1000(男)

800(女)

仰卧起坐

引体向上

视力

17

13:30

艺术系女生

体育系女生

新管系12级女生

社体系女生

民传系

17

14:30

新管系女生

社体系女生

艺术系12级女生

体育系女生

17

15:30

民传系女生

旅外系女生

运动系女生

新管系11

艺术系11

17

16:30

运动系女生

民传系女生

旅外系12级女生

新管系12

艺术系12

18

8:00

艺术系12级男生

旅外系12级男生

民传系男生

社体系男生

新管系男生

体育系11

18

9:00

社体系男生

新管系12级男生

艺术系男生

旅外系男生

民传系男生

体育系12

18

10:00

体育系11级男生

体育系12级男生

运动系111-6

18

11:00

体育系12级男生

体育系11级男生

运动系117-11

18

13:30

运动系111-6班男生

运动系121-5班男生

 

18

14:30

运动系117-11班男生

运动系126-10班男生

18

15:30

运动系121-5班男生

运动系111-6班男生

18

16:30

运动系126-10

运动系117-11班男生

4、登封校区所有学生的身高、体重、视力测试数据由辅导员按新生入学体检结果记入测试数据登记表,并在测试人员栏签名,登封校区确认、盖章。其余项目的测试工作,由登封校区自行组织,测试人员由在校区上课的教师担任。

51023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学生的手写测试数据登记表(每个测试项目的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填写完整)、测试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三、测试细则

1、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安全责任制。

1)测试前,要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完全符合标准,要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2)加强测试现场的医务监督。学生在参加800米跑、1000米跑测试期间,院医务室要安排急救医生值班,与测试人员一起及时处理测试期间发生的安全隐患。

3)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免测和缓测。各教学单位必须掌握所有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学生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或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需在测试前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及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生所在系和教务处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如有学生临时因病或受伤,需在测试前提出书面缓测申请及校医务室证明,按缓考程序办理,测试随本学年补测进行。

2、凭学生证或身份证检录、测试,无证不得参加测试。

3、学生根据分组规定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检录处集合、检录、分组,由检录员带领按公布的测试次序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测试场地,不得在场内逗留。

4、学生因迟到误测不得参加此次测试,;学生错过组次、轮次以及由学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失误一律不予补测;测试一律不准穿带钉的跑鞋、跳鞋;鞋底不得附着其它物质,否则取消成绩。

5、学生应严格遵守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测试违规、违纪、舞弊者,按《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6、测试期间,遇到天气变化(刮风、下雨等),由裁判长依据场地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暂停或推迟测试。

 

附件

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4.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5.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指标与方法

 

 

 

教 务 处

20131014


附件1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自2002年试行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推广试行,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认真总结试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确有困难不能在2007年实施《标准》的学校,须请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以延期至2008年实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延期实施《标准》的学校名单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备案。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079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三、自2007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各地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说明

()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本标准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初、高中每年级各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分为三类,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初、高中各组,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

选测项目每年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表15)。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略)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略)


附件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体育教研部门、教务部门、校医院(医务室)、学工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标准》的实施工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五、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400米(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七、各地、各学校在实施《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和免测。

八、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均直接将本校各年级《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www.csh.edu.cn,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上报数据的时间为每年91日至1231日,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

九、高职、高专类学校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十、教育部每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标准》的基本情况;每学年对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新生《标准》测试结果,按生源所在地进行统计,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公布。

十一、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情况,要认真检查监督。要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二、为保证《标准》测试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各地、各学校招标、选用的《标准》测试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十三、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4

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司函[2013]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3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全面实施《标准》,并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测试内容

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2013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测试项目见“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附后)。

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三、数据上报

1.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201391日至1031日期间,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依据其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2.学生本学年测试总分和等级2项数据暂不上报,测试工作结束后,我部拟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四、数据核查

1.各省、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下级教育部门、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2.教育部于2013111日至30日期间,按每省(区、市)从小学一年级至大学本科四年级每年级1000名学生的数量,组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

3.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订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本区域内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五、结果公布

1.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省、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示所辖地区测试结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示所辖中小学校测试结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计所属高校本科新生测试结果,分地(市)反馈至生源所在地区。

3.教育部将公布各省(区、市)测试成绩和测试数据抽查结果。

六、管理和保障

1.各学校要把《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告等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校长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人员,组织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中,统筹安排、全面落实。

2.各省(区、市)教育部门要全面部署本地区测试和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级、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本地区数据上报学校率达到100%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要加大培训力度,将测试、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及时组织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附件: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组别

测试项目

小学一、二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50米×8往返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说明: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男生、女生都测。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13422

 

 

 

 

 

 

 

 

附件5  

测试指标与方法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测试方法中规定的测试方法。

一、身高

1、测试方法

身高采用身高计进行测量。

身高计应靠墙放置在平坦的地面上,立柱的刻度尺应面向光源。测试人员要检查立柱是否垂直,连接处是否紧密,有无松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测试前,应对机械身高计“0”点进行检验。常用方法是采用“标准钢尺”放置在身高计底板上,检验身高计刻度,最小刻度不得大于0.1厘米,检验误差不得大于0.1厘米。

使用电子身高计时,测试人员打开电源开关,将水平压板移至挡板处,按按键,显示屏显示90.0,表明身高计已进入工作状态。

测试时,受试者赤足,背向立柱站立在身高计的底板上;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两眼平视前方,保持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

上肢自然下垂,两腿伸直,两足跟并拢,足尖分开约60度。

足跟、骶骨部、两肩胛间与立柱相接触,呈“三点一线”站立姿势(图6)。

测试人员单手将水平压板沿立柱下滑至受试者头顶。

读数时,测试人员双眼与水平压板水平面等高;记录员复述后进行记录。

记录时,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使用电子身高计测量时,受试者应按要求站立在身高计底板上,测试人员单手将水平压板沿立柱下滑至受试者头顶。显示屏显示身高数值;测试人员记录数值。

使用智能身高计测量时,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测量,测试数值将自动写入IC卡内。

2、测试中常见错误

1)受试者头顶上的发辫、发结未放开,饰物未取下,应让其放开发辫、发结,取下饰物后再测。

2)受试者头过低或过高,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未呈水平位,或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间未与立柱相接触,或穿鞋站立于身高计上,应纠正后再测。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不得进行剧烈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2)测试人员读数完毕后,要将水平压板推回到安全高度,以防碰坏水平压板或碰伤受试者。

3)智能型身高计的水平压板是自动升降的,测试人员不要强行将其停止或上下移动。测试时,严禁拔卡。

二、体重

1、测试方法

体重采用电子体重计或杠杆秤进行测量,不允许使用弹簧式体重计。

体重计应放置在平坦的地面上。

测试前,应对体重计进行检验。灵敏度检验的方式是将备用的100克标准砝码加到体重秤上,如果显示屏上显示的读数增加了0.1千克,表示仪器灵敏度符合测试要求。准确度检验的方式是采用备用的10千克、20千克、30千克标准砝码分别进行称量,检验误差不得大于0.1千克。

测试时,男性受试者身着短裤,女性受试者身着短裤、短袖衫,赤足,自然站立在体重计中央,保持身体平稳。

测试人员读数时,以千克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记录员复述后进行记录。

使用电子体重计时,受试者按要求站立在体重计中央,3-5秒后,显示屏显示体重数值,测试人员记录数值。

使用智能体重计时,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测量,测试数据将自动写入IC卡内。

2、测试中常见错误

受试者没有站立在体重计中央,穿鞋站立于体重计上或持物品站立于体重计上,应纠正后再测。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不得进行剧烈体育活动或体力劳动,不要大量饮水;

2)杠杆秤每天都要按照要求进行校验,避免系统误差。

三、视力

1、测试方法

视力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测试。

11

 
视力表悬挂高度应使5.0行视标与多数受试者的双眼呈水平位置。

视力表的照度约为300-500 勒克斯。

受试者距视力表5m,用遮眼板将左眼轻轻遮上,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均为裸眼视力。

可先从5.0一行视标认起。如看不清再逐行上查,如辨认无误则逐行下查。要求对每个视标的识别时间不超过5秒。

规定4.0-4.5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1个;4.6-5.0各行视标中 每行不能认错2个;5.1-5.3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3个。超过这一规定就不再往下检查,而以本行的上一行记为该受试者的视力。

5m处不能辨认视力表最上一行视标,令受试者站立于距视力表2.5m处或1m处进行检查。所得视力值应分别减去校正数值 0.30.7后,记为该受试者的裸眼视力。

2、注意事项

1)检查视力前配戴眼镜者应摘去眼镜,包括隐形眼镜。

2)测试人员应随时注意监督受试者不要揉眼睛、眯眼或斜视。

3)用遮眼板时,测试人员要提醒受试者不要压迫眼球,以免影响视力。

4)受试者若长时间用眼或从室外进入室内应有15分钟以上的适应时间。

四、肺活量

1、测试方法

肺活量测试采用肺活量计进行。

肺活量计应放在平稳的桌面或专有支架上,使用前,用标准气体容量测试器进行肺活量计的检验。测试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使用电子肺活量计时,测试人员打开电源开关,待显示屏上的闪烁信号定格在“0”时,表明肺活量计进入了工作状态。测试前,测试人员首先要将口嘴装在文式管的进气口上,交给受试者;向受试者讲解测试要领,嘱其不必紧张。

测试时,受试者呈自然站立位,手握文式管手柄,使导压软管在文式管上方,头部略向后仰,尽力深吸气直到不能吸气为止;然后,将嘴对准口嘴缓慢地呼气,直到不能呼气为止。此时,显示屏上显示的数值即为肺活量值。

测试2次,测试人员记录最大值,以毫升为单位,不保留小数。2次测试间隔时间不超过15秒。

使用智能肺活量计时,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测量,测试数值将自动写入IC卡,并语音提示结果。

2、测试中常见错误

受试者测试时,导压管朝下或手堵住了出气口,应纠正再测。

3、注意事项

1)肺活量计计量部位的通畅和干燥是仪器准确的关键,导压软管必须在文式管上方,以免唾液等杂物堵住通气道。

2)每测试10人及测试完毕后,要用干棉球及时清洁通气管内部。

五、50

1、测试方法

50跑应在平坦地面上进行,地质不限;测试时,需使用发令旗,发令哨和秒表。

测试前,应在平坦地面上画长50米、宽1.22米的直线跑道若干条,跑道线要清晰。设一端为起点线。另一端为终点线。

受试者至少2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起跑信号后,立即起跑,全力跑向终点线。

发令员站在起点线的侧面,在发出起跑信号的同时,挥动发令旗。

计时员位于终点线的侧面,视发令旗挥动的同时,开表计时;当受试者胸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

记录以秒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0”进“1”的原则 进位。如7.53秒应读成7.6秒。

使用智能50米跑测试仪时,受试者站在起跑线后,测试人员按下“确认”键,机器发出“砰”的枪响后,受试者起跑,仪器显示计时时间。受试者到达终点,计时停止,仪器自动将测试结果写入IC卡,并语音提示结果。                                    

2、测试中常见错误

受试者踩、跨起跑线、抢跑或途中串道,应召回重跑。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需做充分的准备活动。

2)受试者应穿运动鞋或胶鞋,不能穿钉鞋、皮鞋、凉鞋参加测试。

3)测试时,如遇风,一律顺风跑。

六、立定跳远

1、测试方法

立定跳远采用丈量尺在沙面与地面平齐的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坦地面上进行测试。

起跳地面要平坦,不得有凹陷,起跳线至沙坑近端距离不得小于30厘米。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在起跳线后,双脚原地同时起跳。

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测试3次,记录最好成绩。以厘米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使用智能立定跳远测试仪时,要将测试传感器摆放到平整的场地,受试者选择合适的起跳点,按动作要领测试,起跳落地后从测试区正前方走出,测试结果自动存入IC卡。

2、测试中常见错误

受试者起跳前两脚尖触线、过线或起跳时有垫跳、助跑、连跳等动作,应判犯规,须重跳。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需做充分的准备活动。

2)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3次试跳均无成绩者,须再跳,直至取得成绩为止。

3)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参加测试。

七、引体向上

1、测试方法

引体向上采用高单杠或高横杠进行测试,杠的粗细以受试者手能握住为准

受试者面向单杠,自然站立;然后跃起正手握杠,双手分开与肩同宽,身体呈直臂悬垂姿势。

待身体停止晃动后,两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引体时,身体不得有任何附加动作。

当下颌超过横杠上缘时,还原,呈直臂悬垂姿势,为完成1次。

测试人员记录受试者完成的次数。以次为单位。

使用电子引体向上测试仪时,应将臂带绑在受试者上臂中部。测试完毕后,显示屏显示引体向上的次数。                                           

2、测试中常见错误

1)受试者反手握单杠,应纠正。

2)下颌达不到横杠上缘或引体时,身体有摆动、屈膝、挺腹等动作,该次不计数,立即纠正,继续测试。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需做充分的准备活动。

2)受试者向上引体时,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即终止测试。

3)若受试者身高较矮,不能自己跳起握杆时,测试人员可以提供帮助。

4)测试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1分钟仰卧起坐

1、测试方法

1分钟仰卧起坐采用软垫、秒表进行测试,测试应在平坦、整洁的场地进行,地质不限。

受试者仰卧于软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同伴按压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

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受试者完成次数。

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

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触及双膝者不计该次数。

记录受试者1分钟完成的次数,精确到个位。

使用电子仰卧起坐测试仪时,受试者仰卧于测试板上。测试人员根据受试者躯干和下肢的长度调节托膝架和搁脚板位置,使受试者屈膝呈90°。按下测试板上的红色开始键。受试者听到蜂鸣器“嘀”的一声响后,开始完成1分钟仰卧起坐。

使用智能仰卧起坐测试仪时,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测量,测试数值将自动写入IC卡,并语音提示结果。

2、测试中常见错误

受试者仰卧时,两肩胛没有触垫、双手没有抱头,膝关节没有屈曲成90度、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起坐时,该次不计数,立即纠正后,继续测试。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需做充分的准备活动。

2)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软垫上。

3)测试过程中,测试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九、800跑(女)和1000(男)

1、测试方法

800跑、1000米跑采用发令旗,口哨和秒表进行测试。

测试应安排在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进行,若场地不正规,必须丈量准确,地面要平整,跑道线要清楚,地质不限。

受试者至少2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起跑信号后,立即起跑,全力跑向终点线。

发令员站在起点线的侧面,在发出起跑信号的同时,挥动发令旗。

计时员位于终点线的侧面,视发令旗挥动的同时,开表计时;当受试者跑完全程,胸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停表。

记录以秒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0”进“1”的原则进位。

使用智能中长跑测试仪时,打开电源开关,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当听到测试仪发出“砰”的枪响后,受试者起跑,仪器显示计时时间。受试者由第二道或第三道冲刺,阻断测试终端的红外开关后,计时停止;未完成最后一圈的受试者须从一道通过,继续测试。仪器自动将测试结果存入IC卡。

2、测试中常见错误

1)受试者踩、跨起跑线或抢跑,应判犯规,须重跑。

2)受试者测试完毕后,立即坐卧休息,应扶起慢走。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需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2)在非400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测试人员应向受试者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3)受试者应穿运动鞋或胶鞋,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参加测试。

4)对分秒进行换算时要细心,防止差错。

5)受试者通过终点线后方可减速。

十、坐位体前屈

1、测试方法

坐位体前屈采用坐位体前屈测试仪与软垫进行测试。

测试前,应将坐位体前屈测试仪与软垫放置在平坦的地面上。

使用电子测试仪时,测试人员打开电源开关。将游标推到导轨的近侧端,当显示屏上显示出“-20.0厘米”或以下数值时,表明该仪器进入工作状态。

受试者面向仪器,坐在软垫上,两腿向前伸直;两足跟并拢,蹬在测试仪的挡板上,脚尖自然分开约10-15厘米

测试时,受试者双手并拢,掌心向下平伸,膝关节伸直,身体前屈,用双手中指指尖匀速推动游标平滑前行,直到不能推动为止。

记录时,游标超过“0”点,记录为正值;游标未超过“0”点,记录为负值。

受试者共测试2次,测试人员记录最大值,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使用电子测试仪时,受试者按照要求推动游标,显示屏显示测试数值。

使用智能型坐位体前屈测试仪时,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测量,测试数值将自动写入IC卡,并语音提示结果。

2、测试中常见错误

受试者单手向前或双臂突然发力向前推动游标;身体前屈时,受试者膝关节弯曲或足跟与挡板分离,应纠正,并重测。

3、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需做充分的准备活动。

2)每次测试前,测试人员都要将游标推到导轨近端位置。

3)测试人员要正确记录受试者测试数值前的+-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