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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7     访问次数:

关于安排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2013624日—77日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

1、各教学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试卷管理规定》,并负责本单位所有课程监考教师的选派及考试巡视工作。

2、术科课程的技术考试时间为624日—628日,考试形式及内容由教研室统一确定;学科课程及术科课程中的理论考试时间为71日—77日。

3、各教学单位请根据教务处发放的考试科目汇总表将需要统一安排考试的科目勾出,于617日前报送教务处215房间(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稿),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核的请填写“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非试卷考核申请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试卷管理规定”)。

4、请各系按教务处安排派监考教师,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工作。

5、所有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方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试卷

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出试卷(A卷、B卷,答案,评分标准,同一门课程试卷要统一),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密封后送所在教学单位办公室,教学秘书签字、保管。

各教学单位于617日前将密封好的试卷及电子稿交教务处215房间,同时报送考试试卷汇总表、非试卷考核申请表。

三、成绩录入                           

1、时间要求

任课教师请于71日—712日登陆 “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将在71218:00时关闭成绩录入窗口,过期不再受理。

2、录入要求

教务系统内成绩构成有“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实验成绩”四个部分,任课教师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比例,每个单项均按照百分制计分,总评成绩会自动生成。如有单项成绩,教师必须按照相应项目录入对应成绩,不得自行折合后录到期末成绩栏,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期末成绩”对应卷面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70%(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检查,发现成绩单上“期末成绩”与卷面成绩不符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任课教师责任);“平时成绩”对应日常考勤和作业,原则上比例不得高于30%;如有其它辅助考查方式,可在“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内输入相应成绩。

2)术科:“期末成绩”对应卷面成绩或期末考核,“平时成绩”对应日常考勤和作业,“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对应阶段考核,各类成绩比例可自由设定,如项目有别称可在成绩单打印后手写修改相应栏目的标题。(如田径普修课可将“平时、期中、期末、实验”改为各个小项目的成绩)

四、成绩单、试卷管理

1、各教学单位应在201271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至教务处215房间:

1)每一门课程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一份(另一份留教师所在单位保存),另附成绩单汇总表一份,确保所开课程的的纸质成绩单全部上缴

2试卷分析表一份(另一份留教师所在单位保存)。

3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密封好的考试试卷(注意试卷上“阅卷人”、“审核人”填写完整;密封条上写清考试科目、班级、人数、时间、任课教师签名)。

2、不接收手写或自制的学生成绩登记表,请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完毕后打印教务系统统一格式的成绩单(如果个别学生名字不在系统内,请任课教师将其成绩手写在成绩单后面空白处,并签字确认)。

3、成绩单一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签名上交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改动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改动,该书面报告附于成绩单后备查。

教务处

20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