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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3月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5     访问次数:

关于20133月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0920102011级学生在2012-20131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及申请缓考者;2009级(含2011级专升本)学生2011-20122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及申请缓考者。

注:课程成绩为0者(缺考、缺课超1/3学时、受到考试纪律处分等)及以往学期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二、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311日-316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技术课及其它部分实践类课程,由学生在311日-316日自行与任课教师联系,约定时间进行补考,具体名单见附件2。相关教学单位请协调和安排相关教师准予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

3、若有学生补考课程冲突,将需重新安排补考的课程于315日前报送教务处215房间,教务处将另行安排考试,逾期未上报者不予受理。

三、补考要求

1、监考教师由各教学单位选派,各单位选派监考教师人数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行政楼215房间签到并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送回教务处。

3参加补考学生须持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补考。

 

附件:120133月补考日程表(excel第二栏)

      220133月技术课补考名单(excel第三栏)   

教务处

201335

 

  • 附件【补考安排.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