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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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多媒体(录播)教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3     访问次数:

近期因个别单位在使用多媒体(录播)教室开展活动时,没有按规范流程操作,导致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了正常教学工作。

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保障多媒体设备安全使用,特对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流程做进一步说明:

各单位使用多媒体(录播)教室及设备必须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现教中心网站下载“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并认真填写。申请表需要各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分属团委、学生处管理的学生活动,需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学生处处长或副处长签字,分属各系的学生活动,需各系的书记或副书记、主任或副主任签字。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后,至少提前一天到现教中心审核,经审核通过安排相应的教室后方可使用多媒体教室及设备。多媒体教室中的设备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由申请人全权负责,如设备出现故障或丢失,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