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0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本次补考对象为成绩在60分以下的在校生。

2、课程补考过一次仍不及格者、考试缺考者(办理缓考手续者除外)、缺课超1/3学时者、受到考试纪律处分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学校将另行安排其重修。

二、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315日-319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部分课程请学生在315日-319日自行与任课教师联系,与任课教师约定时间进行补考,具体名单见附件2。相关教学单位请协调和安排相关教师准予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

4、若部分学生补考课程冲突,并将需重新安排补考的课程上报教学单位,各单位汇总后将补考冲突课程统计表电子稿于317日前交教务处217房间。学校将根据情况,于320日集中安排补考冲突课程的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补考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考试日程表安排选派监考教师,详见附件1

2、各单位教学秘书请于每场考试前4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3、参加补考学生须持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补考。

教 务 处

2009308

附件1http://jwc.peczzu.edu.cn/showdown.asp?id=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