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相关课程任课教师报名参加培训(拟参加培训教师,需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并将推荐教师名单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教务处。
附:《关于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处
2010年1月12日
附件:
关于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现将2010年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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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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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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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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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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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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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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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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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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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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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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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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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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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化学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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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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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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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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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算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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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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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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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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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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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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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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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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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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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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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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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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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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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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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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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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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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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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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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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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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技术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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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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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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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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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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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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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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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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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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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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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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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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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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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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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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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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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技术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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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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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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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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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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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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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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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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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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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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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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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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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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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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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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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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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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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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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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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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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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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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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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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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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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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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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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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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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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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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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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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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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电子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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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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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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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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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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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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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教学理念、方法与实践经验专题(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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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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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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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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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教学理念、方法与实践经验专题(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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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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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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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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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申报专题(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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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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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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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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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申报专题(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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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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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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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主要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
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开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或为与所开专题内容相关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具体培训时间将在201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培训计划中另行公布。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均需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简称“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上登记报名,相关培训信息请登录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颁发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章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按照《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加大对高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并将此文转发本地所有高校。各高校在制定2010年度教师培训计划时,要将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支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