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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2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河南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凡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必须是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请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负责人到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zcstfw/633710765142428750.html)下载相关文件,并于2009310前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将《河南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教务处215房间。

教务处

                                OO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