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第十八周和第十九周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巫兰英
副组长:周毅刚
成 员:于振海、柴建设、徐永鑫、乔熛、王东亚、陈琳、
邵丽
君、张 原、教务处全体人员
2、职责:
(1)督查各教学单位领导深入考场情况;
(2)督查监考教师遵守考试时间及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3)督查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情况。
(二)各教学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各单位自定)
1、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的考试命题、评卷、试卷分析、成绩登记等工作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2)负责对本单位的监考人员进行考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监考人员行为准则》(见《教学科研配套文件汇编》);
(3)组织本单位学生考试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考生考场守则》(见《教学科研配套文件汇编》)),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4)配合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2、要求
(1)做好考试前的动员和培训,并提出要求;
(2)做好“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宣传。
(3)及时通报考试情况。
二、考试组织
1、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的“期末考试日程表”全面安排本系学生考试的监考及巡视工作;
2、各教学单位于考试当天提前一小时到考务办公室(综合楼二楼)领取本系所属班级考试试卷。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首先将试卷交到本系教学秘书处,然后由系里教学秘书分别将试卷交到课程所属系的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再将试卷发给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统一阅卷。
三、考试时间
1、术科课程(包括任意选修课术科课程)的技术考试时间:第18周(
12月
31日
之前)。
2、学科课程及术科课程中的理论考试时间:第19周(
2009年
1月
5日
—
1月
11日
)。
四、考试试卷及要求
1、术科的技术考试:教研室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制定考试内容、考试标准及考试方法。
2、学科及术科的理论考试试卷:
(1)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出试卷(A卷、B卷,答案,评分标准,同一门课程试卷要统一)。
(2)教研室主任审核试卷,并在打印出来的试卷(原底)背面签字,然后密封,交到教学秘书处(试卷务必使用A3或者B4纸打印)。
(3)各单位将所有试卷收齐后(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的纸质试卷和电子稿)统一于
12月
10日前
交教务处217房间。
3、各教学单位于
2008年
11月
28日
前将本系需要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汇总后交教务处217房间(见附表)。
五、成绩录入
每门课程成绩(除专选、任选课程外)均由任课教师本人于
2009年
0
1
月01
日
---
01
月16
日
,登陆“http://59.69.208.11/”或从教务处网站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成绩录入。教务处将在
2009年
01月
16日
17:30时关闭成绩录入窗口,过期不再受理。
六、成绩管理
1、各教学单位应在
2009年
01月
16日
前提交下列材料:
(1)每一门课程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一份(另一份留教师所在单位保存),交教务处217房间。
(2)试卷分析表一份(另一份留教师所在单位保存),交综合楼考务办公室。
(3)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密封好的考试试卷(密封条上写清考试科目、班级、人数、时间、任课教师签名),交综合楼考务办公室。
2、成绩登记表应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格式,不接收手写或自制的学生成绩登记表。
3、成绩登记表一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签名上交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改动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审查同意并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改动,该书面报告附于成绩单后备查。
七、考试安排见附表(可到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
教务处
2008-11-20